抗战时期的冀鲁边区和冀南区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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抗战时期的德州各县市区分属冀鲁边区和冀南区管辖。

冀鲁边区位于山东省北部与河北省东南部的毗邻地带,西起津浦铁路和运河,东濒渤海,南隔黄河与清河区相接,北抵独流减河。大致包括今山东省德州市、滨州地区的各一部分(十个多县、市)和河北省沧州地区的一部分(七个多县、市)。

抗战时期的冀鲁边区和冀南区

冀鲁边区作为政区名称出现于抗日战争初期。1938年7月建立冀鲁边区军政委员会,该地区工作由中共山东省委划归中共中央北方局和八路军129师领导,暂由冀鲁豫省委代管。边区经历了一个由小到大、逐步开辟扩展的过程。1938年9月在乐陵、沧县等8县设立专区,为冀南行政区第六专区亦称津南专区。1940年3月设立鲁北行政委员会,同年9月将鲁北分设两个专区,分别为冀南第七、第八专区。1941年2月冀鲁边区划归中共中央山东分局领导,行政上相应地属山东省战工会,原冀南行政区第六、七、八专区依次改为冀鲁边区第一、二、三专区。根据1941年4月山东省行政区域划分,冀鲁边区为全省六大行政区(战略区)之一。1942年11月成立冀鲁边区战时行政委员会,至此始有边区正式的行政机构。1944年3月与清河行政区合并为渤海行政区。

具体情况介绍如下:

(一)冀鲁边第一专区

1938年9月建立,时属冀南行政区,编序为冀南第六专区,初辖沧县、南皮、盐山、庆云、宁津、东光、无棣、乐陵等8县。后因划入、析置、合并或改名而 为该专区所辖的县还有新海、鬲津、靖远、振华、新棣等县。1942年12月改属山东省冀鲁边区,编序为冀鲁边第一专区。

(二)冀鲁边第二专区

1940年9月设立,为冀南行政区第七专区。1942年12月划归山东省为冀鲁边第二专区,辖临邑、临(邑)北、齐河、齐临、陵县(1941年10月改称匡五县)、德县、平原、平禹、禹城、济阳等县或县级办事处。

(三)冀鲁边第三专区

1940年9月设立,为冀南行政区第八专区。1942年12月划归山东省,为冀鲁边第三专区。辖商惠、阳信、无棣、新海、新青、靖远等县。

抗战时期的冀鲁边区和冀南区

冀南("七七事变(卢沟桥事变)"前称直南)指今天的河北省南部,即东临津浦铁路,西依太行山,北靠石德铁路,南至山西、河南、山东三省接壤毗邻的广大地区,今辖44个县市。1949年8月,根据党中央的决定,撤销冀南行政区。

德州部分县市隶属冀南第六(卫东、运东)专区,这部分辖区原为中共鲁西区党委第五(卫东) 地委所辖区域,但当时未设立专区。1939年1月成立中共鲁西区鲁西北特委,同年春夏间改建为中共鲁西区第三地委,同年11月改称卫东地委(卫东,系指卫 运河以东)。1940年春改称鲁西第五地委,但仍习称卫东地委。是年底,该地区抗日斗争形势日趋恶化,与鲁西区党委联系甚不为便,因而由中共中央北方局批 准于1941年1月将该地委划归中共冀南区党委领导。1941年3月始设卫东专区(一说称冀南行政区运东专区),下辖高唐、恩县、平原、夏津、禹城、武 城、清河等县。同年11月,卫东专区撤销,禹城县划归冀鲁豫第四专区外,其余各县划归冀南第六专区。1943年9月冀南第六专区于恩县设(卫) 运(河)东办事处,辖高唐、夏津、平原、恩县等四县。1944年5月运东办事处撤销,所辖四县复归冀南第六专区。

1945年8月20日,为了加速解放区的恢复、建设和巩固,适应新的革命斗争形势需要,晋冀鲁豫中央局和边区政府决定,重新恢复冀南行政区建制。恢复后的冀南区对原来的行政区划作了一些调整:原来6个专署设为5个,即将原冀鲁豫区的七专署改为冀南六专署,将六专署改为二专署,六分区改名为二分区。二专署辖夏津、平原、恩县、武城、清河、高唐、故城、枣南、冀南9县。二地委机关设在武城河西街,二专署机关设在武城城内。

1946年1月,二地委、冀南二专区的二专署、二军分区由武城移驻夏津城内。这一时期,夏津成为鲁西北政治中心。1949年8月8日,冀南二地委与五地委(衡水地委)合并为河北省衡水地委,夏津县委隶属衡水专署,二军分区与衡水分区合并为新的衡水军分区。衡水地委建立后,地委机关驻地北移,衡水地委决定在夏津建立工作委员会和夏津办事处,负责领导夏津、武城、故城、恩县、清平等7县的工作。夏津工委成为建国前夏津县委的直接领导,同时延续了夏津为党的区域政治文化中心的历史。


抗战时期的冀鲁边区和冀南区

正文完