《故城县屯村文化》宋淑敏 ——屯田简史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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打开故城县区划地名图, 你会发现, 在这块形似芭蕉叶子的土地上, 一个个村庄如繁星点点散布在大运河西、 北岸。 这些星罗棋布的村庄, 以“屯” 来命名的五十多个。 那么这些村庄为什么以“屯” 来命名呢?这里, 很有必要对古代屯田的历史做一简要概述。

(一) 屯田简史

军屯是古代的军队屯田政策, 最早可追溯到秦汉。 西汉时期, 汉武帝元鼎六年(前111年) , 初置张掖郡、 酒泉郡, 而上郡、 朔方、 西河、 河西, 并以六

十万人戍田。 这是军屯形成的前身。 之后, 东汉末年, 曹操整合军屯与民屯,在各地设立田官, 专门负责屯田, 富国强兵。 但历史并没有详细记载, 到了金

代以后才开始清晰起来。

到了金代女真人内迁以猛安谋克的形式在汉人中居住、 屯田。 到元代江淮至东海荒田遍野, 至元年间大规模实行屯田, 军屯遍及全国。 从首都周围到边疆地区, “皆立屯田, 以资军饷” , 设立屯田万户府、 千户所等机构, 屯田所用耕牛、 农具和种子, 大多由国家供给。 到明代, 屯田制度已经很健全, 上层由五府统中军、 左军、 右军、 前军、 后军五都督府, 下层三级为卫、 所、 屯。

卫所并不是现代意义上的兵营制度, 相当多的卫所, 不仅是一个军事单位, 还是一个地理单位, 掌管着一类似布政司、 府、 州、 县、 乡管辖的地区。军屯是古代“寓兵于农” 政策的见证。 

明清时期, 军队设卫所屯田在现今故城地域非常普遍, 究其原因有二: 其一, 故城现今地域范围内在明初期由于水灾、 迁移、 战乱、 自然灾害, 村庄稀疏, 人烟稀少, 土地大面积荒芜, 军队驻扎, 屯田养兵, 利国利民。 其二, 故城区域内土地肥沃, 河流纵横, 水源丰富, 便于居住, 便于耕种, 是养兵富民的好地方。 因此明清时期, 故城区域大面积屯田, 从而产生了几十个以“屯” 命名演变而来的村庄。 明代, 军屯的规模之大历代从未有过。 为了促进军屯的发展, 朝廷调拨耕牛、 农具和种子, 土地不征收税粮, 代价是征战期间, 军户承担所有费用。 洪武六年, 各地军屯月粮完全自给且有盈余, 朱元璋曾夸口: “吾京师养兵百万, 要令不费百姓一粒米”

卫所是明代兵制的核心编制单位, 明代卫所制保留了府兵制的特点, 就地解决军队粮饷问题, “天下卫所州县军民皆事垦辟” 。 军屯分为常操军、 屯军两种。 就地区分布而言, 有边屯有营屯。 洪武二十二年, 即公元1389年, 有屯军33500人, 屯地16300余顷。 洪武二十六年以后, 有军队180万人以上。 到了永乐二年即公元1404年, “天下通计, 人民不下一千万户, 官军不下二百万家” 。

由此可见, 军屯可占到庄户的五分之一。 永乐二年又一次公布屯田法: “守城军士视其地之夷险要僻, 以量人之屯守为多寡。 临边而险要者则守多于屯, 在

内而夷僻者则屯多于守。 地虽险要而运输难至者, 屯亦多于守。 ”德州正卫立自洪武九年, 左卫立于永乐五年。 两卫之中, 置城军、 边军、运军, 有事则征调, 无事则屯田, 各设指挥、 千、 百户等官以治理之, 其刑名不归州、 县, 此明制也。 明朝时期, 军队的编制实行“卫所制” , 军队组织有“卫” “所” 两级。 一府设所, 几府设卫, 卫设指挥使, 统兵五千六百名兵士,卫以下有千户所, 千户所统兵一千一百二十名兵士。 各府县卫所归指挥使, 都指挥使管辖, 各都指挥使又归朝廷五军都护府管辖。 明代的这些卫所兵士有军籍, 他们世袭为军, 也就是说, 这些有军籍的兵士, 子孙世代从军, 平时的时候或屯田, 或驻防。 遇有战争, 朝廷命将, 率领卫所的士兵征战。 于是, 在卫所驻防的区域自然就有了许多军屯, 这些军屯演变成为后来的屯村。

清顺治三年, 改设两卫守备, 与州、 县相等, 刑名即归守备裁断。 康熙二十七年, 裁左卫守备, 归并正卫守备管理, 随后因案件不明, 屡触碍吏议。 至雍正十二年, 将卫地刑名改归州县。 其原坐落德州及直隶景、 故、 武者, 归并德州, 山东恩县归并德州, 各屯俱为德州屯, 刑名归德州办理; 其坐落于山东十二州县者, 俱就近归各州县办理。 正卫七所, 计五十六屯; 左卫六所, 计五十五屯, 共一百^一屯, 钱粮均归守备征收。 至光绪二十八年裁卫备, 钱粮、词讼悉归并附近各州县办理。 除归并恩县、 武城、 夏津、 清平、 高唐、 乐陵、平原、 禹城、 陵县、 德平者, 计六所五十四屯外, 归并德州者, 计七所五十七屯。

正文完